关于规范网络购销兽药的告知书

致广大养殖户、兽药经营者及市民朋友:

近期,我单位发现网络平台违规售卖假劣兽药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。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,现就合法购销兽药相关事项告知如下:

一、购销正规兽药,牢记“二查一核”

1. 查资质

商家资质:网购兽药时,务必查看网店公示的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,无证店铺请勿交易。

产品资质:正规兽药外包装必须标明“兽药批准文号”。

2. 查标识

认准“兽药二维码”:通过“国家兽药综合查询”APP生产批次、企业信息等,扫码无信息或信息不符即为假药。

拒绝“三无产品”:无生产日期、无质量合格证、无生产厂家的兽药一律不得购买使用。

3. 核用途

兽药须严格按说明书使用,禁止购买“非兽药”(如人用药品、化工原料等)替代兽药,不得使用禁用药物或超范围用药。

二、兽药经营者要依法依规经营

1. 严禁无证售药:从事兽药网络销售必须依法取得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,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。

2. 禁止虚假宣传:不得以“特效药”“祖传秘方”“包治百病”等用语误导消费者,不得扩大宣传,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兽药。

3. 履行主体责任:电商平台需对入驻商家资质严格审核,即时下架违规商品,配合执法部门调查。
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无证经营兽药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下罚款,销售假劣兽药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请广大商家自觉守法,共同维护兽药市场安全。

供稿:执法大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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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顺义农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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